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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2日,省中医药局专家组一行6人对我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进行复审,副区长江帆,区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2012年12月我区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评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五年来,我区初步形成以区中医医院为龙头、以辖区三级医院优质中医药资源为支撑、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以社会办中医机构为补充的科学、有序的中医药服务体系。此次复审,专家组充分肯定了我区在中药人才培养、中医院建设、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等方面的工作举措,并对海珠区今后继续加强顶层设计,强化统筹协调,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提出建议。
江帆同志强调:一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对中医药工作的决策部署。注重改革发展、科技创新,提升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二是全面推进中医药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发展中医药医疗集团、医共体、专科联盟及远程医疗等中医特色医联体建设。三是全面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和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以中医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四是全面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发展。完善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体系,促进中医药与养老服务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