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离婚诉讼律师

-石寅

0571-85071615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详情

格式合同

添加时间:2015年10月14日 来源: 杭州离婚诉讼律师   http://www.020zmhtls.cn/
格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合同。如:保险合同、拍卖成交确认书等,都是格式合同。《合同法》从维护公平、保护弱者出发,对格式条款从三个方面予以限制:第一,提供格式合同一方有提示、说明的义务,应当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对方的要求予以说明;第二,免除提供格式合同一方当事人主要义务、排除对方当事人主要权利的格式合同无效;第三,对格式合同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合同一方的解释。

联系电话:15024460529

全国服务热线

15024460529

律师手机站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18-2024 版权所有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