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离婚诉讼律师

-石寅

0571-85071615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详情

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如何解决 合同约定不符合法律规定如何办

添加时间:2021年4月19日 来源: 杭州离婚诉讼律师   http://www.020zmhtls.cn/

  石寅,杭州知名合同纠纷律师,现执业于浙江康城律师事务所,执业经验丰富,责任心强,能够熟练运用法律知识和诉讼技巧切实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多年执业经验的积累,法学理论知识不断强制,案件处理各项技巧不断提升,把委托人的事当做自己的事,把自己的专业素养运用到案件代理过程中实现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如何解决

  通常大家都知道,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大多会出现保证人这一角色。而保证人就会为了确保债务人能够借到钱并且在无能力偿还时,代替其偿还。接下来的将为大家带来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如何解决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如何解决

  1、如果没有取得保证人的同意,则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那部分债务不再承担保证,对没有转让的部分仍应承担保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三条: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主债务被分割或者部分转让的,抵押人仍以其抵押物担保数个债务人履行债务。但是,第三人提供抵押的,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的,抵押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担保。;

  二、案情介绍

  1999年,实业公司向银行贷款用于偿还关联公司旧贷。2000年,银行将该债权转让给资产公司,随后银行和资产公司向债务人和新贷保证人钢管厂发出债权转移确认书,钢管厂签字。2001年,资产公司起诉追索债权时,钢管厂提出以贷还贷应免除保证的抗辩。

  法院认为:保证人在债权转移通知书上盖章签收行为,只是表明其知晓担保债权已由银行转移至资产公司,并不等于确认该转让行为,亦不意味着在受让人与保证人之间重新成立新的担保合同。资产公司受让债权后通知债务人及其担保人,即取得了对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主张债权的权利。该债权转让行为的效力不受债务人、保证人是否确认债权的影响。依《合同法》第82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本案保证人钢管厂在发现原债权人、债务人恶意骗保的情况下,有权拒绝向债权人履行保证义务。在债权转让后,可拒绝向受让人履行保证义务。故钢管厂向资产公司主张免除担保,应予支持。

  实务要点:保证人在债权转移通知书上盖章签收行为,不等于确认债权转让行为,亦不意味着在受让人与保证人之间重新成立新的担保合同,保证人向让与人主张的免责抗辩得向受让人提出。

  

合同约定不符合法律规定如何办

  不管是任何合同的签订在法律上都是要满足相应的法律规定的,如果合同的约定是不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的,在法律上就是属于一个无效合同的。下面就让为大家带来合同约定不符合法律规定如何办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合同约定不符合法律规定如何办

  合同条款约定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该条款无效。如果该条款对合同起关键作用的,该合同无效。

  二、无效合同特征

  1、具有违法性

  所谓违法性,是指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

  2、具有不履行性

  不履行性是指当事人在订立无效合同后,不得依据合同实际履行,也不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

  3、无效合同自始无效

  无效合同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国家不予承认和保护。一旦确认无效,将具有溯及力,使合同从订立之日起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以后也不能转化为有效合同。

  三、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

  第一,二者产生的原因不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产生的原因主要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及乘人之危、欺诈胁迫且不危害国家利益;而无效合同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等。

  第二,认定程序的启动不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中,是撤销权人决定是否变更、撤销合同,其他机关、团体、个人都无权干预;而无效合同中,人民法院和仲裁机关有主动干预权。

  第三,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并非当然无效,其在未被撤销前是有效的;而无效合同是当然无效、自始无效,且不能变更。

  第四,对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期限,超过行使期限,合同有效,不得行使撤销权;而无效合同,不存在期限的限制。

  

联系电话:15024460529

全国服务热线

15024460529

律师手机站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18-2024 版权所有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