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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订立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订立合同常见的法律问题有哪些

添加时间:2021年3月18日 来源: 杭州离婚诉讼律师   http://www.020zmhtls.cn/

 石寅,杭州知名合同纠纷律师,现执业于浙江康城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合同订立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核心内容:合同订立中,往往有很多人对合同订立要注意的问题模糊不清,没有一个大致的了解,导致合同签订后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如果您最近需要与别人合同,又还不清楚合同订立是要注意哪些问题,就让为您详细介绍。


  一、保证问题


  保证是指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以自己的名义担保一方当事人履行合同,当被保证人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人承担的一种法律制度。


  保证的方式有三种:


  一是由保证人和债务人订立保证合同;


  二是保证人单方向债权人递交担保书;


  三是保证人在主合同上表明同意担保的意思并签字盖章。


  在各种经济合同,保证是经常使用的一种担保方式,尤其是借款合同一般都有保证条款。


  怎样选择保证人。设立保证的目的是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当被保证人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人承担。因此,作为合同的保证人必须具有担保的能力。


  订立保证,必须经过保证人的同意,债务人选定保证人时,还要征得债权人同意,并要有保证人明确表示保证的意思。保证人单独向债权人出具保函时,要明确其保证的内容,并签字盖章。


  保证范围的确定。保证人具体保证什么,是保证合同的全部还是保证合同的一部分,还要由三方协商一致,并在合同中写明确。


  在签订合同时要注意:


  ①保证的生效时间要与主合同生效的时间相一致,如果合同签订后要办理公证、签证或报经上级批准才生效的,那么保证的生效期限也应在办理有关手续后才开始计算,主合同生效日期改变的,应征得保证人同意。


  ②保证的有效期限应与主合同的有效期限相一致,如果约定以保证为合同成立条件的,那么须保证条件成熟时,主合同才生效。






订立合同常见的法律问题有哪些

  核心内容:订立合同常见的法律问题有哪些签订合同后能否口头变更,变更后是否有法律效力,合同应该要盖什么印章,只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是否有效力,若一方想对合同进行涂改,原合同是否有效,改变部分效力如何等等,接下来为您详细解答。


  1、合同正式签订后口头更改的有效力吗


  答: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合同。如主合同约定变更应采取书面形式的,应遵循主合同约定采用书面的形式订立变更补充协议,如果未作出明确的变更形式约定,口头变更也是有效力的。


  2、合同加盖什么章才有效力


  答:合同印章反映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通常当事人为企业法人的,使用企业公章或合同章即可,如当事人为自然人的,使用名章即可。如适用财务章等其他领域专用章订立合同的,在能否客观体现订立合同时盖章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一点上容易产生争议。


  3、合同上只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没有公章是否有效力


  答: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均是有效的,并不规定签字一定要配合盖章,如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带未加盖企业公章,原则上说也是有效的。但是存在效力瑕疵,易引发法律风险较大。因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权利订立合同,如没有加盖企业公章,则易被认为相关合同行为是个人行为而非企业的行为。


  4、合同当事人一栏的填写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答:合同一方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尽量写明身份证号,以避免发生对自然人身份的争议;合同一方当事人是法人的,要写清企业的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姓名。与企业法人签约的,不能只在合同当事人栏中填写法定代表人的名字,以免导致合同相对方不明确。


  5、是否只有书面的合同才有效力


  答:合同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房地产转让合同、长期的租赁合同、建筑工程合同等。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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