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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没约定违约金还能主张吗 一方解除合同的情形

添加时间:2021年3月16日 来源: 杭州离婚诉讼律师   http://www.020zmhtls.cn/

 石寅,杭州知名合同纠纷律师,现执业于浙江康城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合同没约定违约金还能主张吗

  生活中,无论你是购房需要签购房合同,还是买车需要签买车合同,在合同实际履行的过程中,如果对方违约,造成自己损失,该怎么办合同中若有约定违约金条款的,有损失的一方,可以向违约方主张违约金。而如果合同没有约定约定违约金的,则不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违约金,但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因对方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接下来由在本文整理介绍。


  一、对方违约造成自己损失,怎么办


  1、合同中,有约定违约的,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


  2、合同中,无约定违约的,可要求对方赔偿因对方的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怎么计算实际损失


  实际损失的计算,根据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因为对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前提来计算。


  这里有三种确定实际损失的方法:


  1、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条款,但是有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按照这个计算方法进行计算。


  2、如果合同中,也没有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凭借相关的款项单据,书面证据来佐证,达成双方协商一致。


  3、如果双方就实际损失金额,不能达成协商一致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审查后进行判决。


  三、对方因为合同无约定,不赔偿损失,该怎么办


  到实际主张损失赔偿的时候,也不乏会出现这样的情形——对方咬着合同无约定违约金条款,拒不赔偿损失。遇到这样的情况,可以准备好所签订的合同原件、一些与合同内容有关的单据凭证和民事起诉状,到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所在法院申请起诉。由法院依据实际案情,审理判决违约方应该支付给你的实际损失。





一方解除合同的情形

  如果一方在签订合同之后,因为一些特殊的原因而需要对合同进行解除的话。其需要满足一些情形条件的,那么,一方解除合同的情形是怎么样的呢我相信你一定会对此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的就带你详细了解有关于此的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一方解除合同的情形

  合同赋予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对等的,双方均不能随意解除合同。一方只有在有证据证明出现了合同约定可以行使解除权的情形,且其向相对方行使了通知义务,并已给予了对方合理期限时,才有权提出解除合同。否则,还需按合同约定继续履行义务。


  《合同法》第九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产生法定解除权

  《合同法》第94条第1项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当不可抗力发生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合同存在已经没有任何意义,应该解除,并非一出现不可抗力情形就产生法定解除权,如果不可抗力对合同的影响程度不严重,没有影响到合同目的的实现时,就不能解除。这个法定解除条件实际上是在出现不可抗力以后,对合同解除作出了限定的条件,只有在影响到合同目的的实现时才能解除,而不是只要出现不可抗力就可以解除。


  因预期违约产生的法定解除权

  《合同法》第94条第2项规定:;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这实际是对明示和默示预期违约的规定,在一方当事人明确或以行为表示不履行合同主要债务的,非违约方可以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选择行使合同解除权解除合同,合同对双方不再有约束力。规定这项制度的目的是让预期违约的非违约方享有解除权,以解除合同的方式,尽快从合同关系中解脱出来,避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因迟延履行产生的法定解除权

  《合同法》第94条第3项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第4项的前半部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这两种情况下的迟延履行,非违约方享有解除权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在履行期限到来后未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或当事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致使对方订立合同目的落空,没有继续履行的意义,这种情形可不经过催告程序。这两种情况其实质都是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均构成根本违约,非违约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三、借款合同案件管辖地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五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因此借款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的案件管辖地分为两类:法定管辖地和协议管辖地。法定管辖地又分为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对于借款合同履行地一直困扰当事人,也是很多法院立案产生问题的地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合同履行地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标的物为货币。贷款方与借款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分别承担贷出款项与偿还贷款及利息的义务,贷款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贷款方应先将借款划出,从而履行了贷款方所应承担的义务。因此,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单独一方并不是随着自己的主观意愿想解除合同就解除合同的。以上就是的资料整理。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一方解除合同的情形是怎么样的这个问题。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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